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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22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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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执法应更规范

  编辑同志:

  11月8日上午9时许,我朋友驾驶一辆二轮电动摩托车在临武县城行驶时,因未佩戴安全头盔被县交警大队一中队的一名辅警拦下。该辅警未告知姓名、警号,也没有告知如何处理违章行为,也未开具任何凭证,只丢下一句“一中队扣的”,就驾驶我朋友的摩托车扬长而去。

  当日下午3点,我朋友来到交警大队三楼处罚中心,由于没有扣车凭证及处罚单,在处罚中心窗口上网搜索不到该违章。我朋友只好到一中队办公室询问,办公室里只有一名女同志,她说了一句:“去学习,学完之后再来处理”,就把我朋友晾在一边不理睬了。我朋友在门卫室等处打听该如何学习,也没有问出个所以然。

  得知朋友的情况后,我打电话向0735-12345投诉,话务员告知会转至临武县交警大队处理。11月9日下午5时,有人回我电话说,这是县里正在抓的戴帽工程,扣车是县里要求的,但没有告知解决办法。我朋友的摩托车也就一直扣着,他真不知道如何是好。  

  郑毅

  记者追踪:

  11月9日,新湖南客户端湘问频道发布了该市民的投诉。11月11日,投诉人跟帖说,早上10点,临武县交警大队一中队已对该违法行为开具处罚决定书,当事人已缴纳罚款,并取回车辆。

  11月15日,记者就此投诉处理存在的问题致电临武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一名工作人员回复说,该县戴帽工程自9月份启动以来,该大队全员上路严查摩电不戴头盔的行为,并对查处的摩托车、电动车一律实行“先教育后处罚”原则,要求违法人员先观看“涉摩涉电的警示专题教育片”,并关注支队公众号进行教育学习并答题考试,考试合格之后,再进行路面劝导1小时,最后才予以处罚、放行。

  工作人员解释,当天交警一中队是一位姓邝的警官带队执勤。因查处的摩托车会移到交警大队一中队的学习场所,学完后再开单处罚,这种情况下未开具扣车单。 

  交警处理交通违章本无可厚非,但临武交警的执法行为有些不规范,希望在今后的执法中引以为戒。

  湖南日报全媒体记者 欧金玉

  通讯员 李美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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