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溆浦县建立党委书记亲自抓、专职副书记具体抓、组织委员和分管副乡镇长配合抓的工作机制,出台了《溆浦县推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二十二条措施》《关于支持组建村级劳务市场经营主体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指导意见(试行)》等文件,整合中央和省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等涉农资金5000余万元,支持村级集体经济产业发展项目146个,组建村集体经济组织施工队171个,承建小基项目24个,为37个村集体经济增收42万元。
同时,由县政府出资500万元设立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提供信贷支持,建行溆浦分行完成381个村乡村振兴“共享贷”授信服务,发放“共享贷”1992万元。县财政每年安排整合资金500万元,设立村集体经济收入突破奖,对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首次年突破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首次年突破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当年消薄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年突破10万元,一次性奖励10万元。
该县还把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情况纳入乡镇领导班子综合考核,及乡镇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内容,对落实工作不力的村,由乡镇党委书记对村党支部书记进行诫勉谈话,取消各类评先评优。
(黄建华 刘武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