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县纪委监委、县委巡察办、县审计局联合印发了加强贯通协同高效的工作办法,要求进一步增强纪检监察巡察与审计工作监督合力。
办法明确,由纪检监察机关牵头,成立“三类监督”贯通协同高效统筹推进办公室,建立日常沟通联络机制,明确专人负责加强日常沟通联络。
办法提出,纪检监察机关、巡察机构应与审计机关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线索移送、问题整改、成果运用等协作配合工作机制。
办法规定,审计机关应当科学制定从审计发现问题中甄别和筛选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具体标准和操作规程,分类移送纪检监察机关。
办法强调,纪检巡察与审计机关应当分别承担巡察整改及审计整改的统筹协同、跟踪督促、汇总分析职责,对问题整改实行台账管理。
办法明确,“三类监督”各成员单位应当严格落实县委和县委审计委员会决定事项。
办法实施以来,南县审计局成立了工作专班加强与纪检巡察机关的沟通联络,每周进行一次信息共享和情况通报,5个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进点前征求了纪委监委和巡察机构关于被审对象廉洁从政等相关情况,按要求及时向县纪委监委移送案件线索5件,立案3人,党纪政务处分1人。
(蔡艳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