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9月25日讯(全媒体记者 陈奕樊)25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分组审议了省人民政府关于湖南省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报告显示,2021年,全省国有资产总额11.97万亿元,较2017年增加7.62万亿元,增长近两倍。
我省自2018年起建立省人民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采取综合报告与专项报告相结合、实物量与价值量相统一的方式,连续5年完成全省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工作。目前,全省14个市州、123个县市区均已建立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
近年来,我省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管效能稳步提升。积极服务“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出台《省属国有资本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实施方案》,着力打造“3+3+2”产业集群;加大科创支持力度,监管企业共制定国家或行业标准872项,拥有有效专利11372项。积极应对疫情反复多发等不利影响,严格落实房租减免政策,减免2504户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租金8697万元;清偿中小企业欠款1113.6万元。积极推进金融补短板工作,支持湖南股交所设立文化产业和先进制造业专板,支持农村金融机构发展。
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方面,确立了“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三层级资产监管模式。截至2021年末,全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为1.8万余亿元,较2017年末增加1万余亿元。在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方面,我省耕地一体化保护、调查监测、生态修复、地质灾害防治、督察执法、“多测合一”改革等工作在全国推介。在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方面,积极推进文化企业媒体深度融合发展、数字化转型、企业资产划转等各项改革任务落实落地,推动文化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报告。
报告同时指出我省国有资产管理基础有待进一步夯实、存量国有资产资源配置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国资国企持续发展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的矛盾有待进一步化解等问题。
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要充分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切实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权益。要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确权登记等工作,摸清国有自然资源家底。要积极推进自然资源领域立法工作,构建完善的自然资源地方性法规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