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亮
廉洁家风建设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建设清廉湖南的重要抓手,是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基础。当前,应强化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联动,突出家庭主体作用、发挥学校教育功能、凝聚社会参与合力,切实增强廉洁家风建设的针对性、实效性。
以家庭场域为基点,突出廉洁家风建设主体性
家庭教育既是初始教育,也是终身教育。应以家庭场域为基点,更广泛地调动家庭参与廉洁家风建设的积极性,并充分发挥妇女的独特作用,凸显家庭在廉洁家风建设中的主体地位。
充分调动广大家庭的参与积极性。加强和改进基层理论宣讲,持续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进入寻常百姓家;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建立健全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引导家长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提升家庭教育能力,用正确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孩子从小树立廉洁意识;结合清廉单元建设,推动廉洁文化全方位融入基层治理,选树一批廉洁家庭典型,挖掘、传播生动鲜活的廉洁治家范例,让群众感到榜样可敬可佩、可亲可学,有效促进家庭教育,提升广大家庭廉洁治家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充分发挥妇女的独特作用。各级妇联组织应切实担负起引导妇女投身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任务,依托遍布城乡社区的“妇女之家”,广泛开展“最美家庭”“最美婆媳”“慈母孝女”等典型选树活动以及“亲子阅读”“家庭教育大讲堂”“母亲课堂”等妇女素质提升行动,激发广大妇女充分发挥性别优势,自觉做廉洁家风建设的倡导者、实践者、监督者。
以学校教育为关键,增强廉洁家风建设系统性
推进廉洁家风建设是各级各类学校落实立德树人任务的应有之义。应系统发挥学校人才培养、科研服务、文化建设等功能,推进廉洁家风教育入脑入心、廉洁家风文化传承创新,带动全社会形成注重廉洁家风建设的浓厚氛围。
加强廉洁家风教育。推动学校把廉洁家风教育融入管党治校、教书育人全过程各环节,作为全面从严治党和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去规划落实;将廉洁家风教育纳入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领域,针对党员干部、教职工、学生等不同群体,分类实施廉洁家风教育,涵养优良党风校风学风;推动廉洁家风教育进课堂,融入思政课程和课程思政,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加强家庭教育学科建设,开设相关专业课程;深入开展廉洁家风文化主题活动及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活动,完善家校协同育人机制,让师生、家长在潜移默化中学习、践行、传播廉洁家风。
加强廉洁家风建设研究。鼓励高校、科研院所汇聚研究力量,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廉洁家风建设基础理论、重点问题、现实应用等专项研究,健全研究成果转化机制和激励机制,推出一批高水平研究成果,同时大力建设相关专业特色智库,为推进廉洁家风建设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传承和弘扬廉洁家风文化。发挥学校人才与研究优势,对湖南优秀传统文化、红色文化等蕴含的廉洁家风文化元素进行深入挖掘、整理和提炼,拓展廉洁家风建设文化资源;学校可与地方政府开展项目化合作,推动廉洁家风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打造具有湖南特色的廉洁家风文化品牌,扩大湖南廉洁家风文化传播影响力。
以社会参与为支撑,提升廉洁家风建设聚合性
廉洁家风建设是一项既关乎党风廉政建设又关乎文化建设的系统工程。应在建立健全工作格局、扩大社会参与度上下功夫,强化社会共治,最大限度凝聚起全社会广泛参与廉洁家风建设的合力。
建立健全工作格局。各级党委、政府应负起领导责任,切实将廉洁家风建设摆上议事日程,积极为开展廉洁家风建设工作创造条件、提供资源、搭建平台;各级文明委、文明办应将廉洁家风建设纳入精神文明建设总体布局,与文明城市、文明单位、文明校园建设一起部署推进,注重加强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应发挥各自优势,将廉洁家风建设做细、做实、做出成效。
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积极发挥中国家庭服务业协会、中国学前教育研究会、中国家庭教育学会等社会组织作用,搭建服务平台,激发廉洁家风建设活力;择优培育和孵化社会组织,依托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打造家风建设服务品牌,提供多元化的家庭家教家风服务,促进全社会开展廉洁家风建设。
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在各级各类主流媒体、新媒体平台设立专题专栏,实时宣传廉洁家风建设概况、先进典型事迹、工作经验,形成强有力的社会宣传声势;发挥新媒体网络传播优势,推出一批内容鲜活、形式新颖的融媒体产品,提升廉洁家风宣传的影响力;在各级各类媒体、楼宇电视、公交地铁、公共场所电子屏等社会宣传载体上广泛刊播公益广告,扩大廉洁家风宣传的覆盖面。
【作者系湖南女子学院教师,湖南省“十四五”教育科学研究基地(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研究基地)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