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盼盼
2022年6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反垄断法》的决定,修订后的《反垄断法》自8月1日起施行。近日,笔者就贯彻落实党中央强化反垄断,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决策部署,借新《反垄断法》实施这股“东风”,把反垄断执法的法治优势转化为竞争治理效能,促进湖南经济高质量发展等相关问题,采访了湖南省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丁珍良。
问:怎样理解《反垄断法》修订的重要意义?
答:一是新修订《反垄断法》,有利于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全国统一公平竞争制度,筑牢公平竞争这一市场经济的法治基石。有利于营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在全国统一大市场中同台竞技、公平竞争,影响深远、意义重大。
二是新修订《反垄断法》,有利于提升数字经济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对推动平台经济和数字经济健康规范、有序发展将起到巨大作用。新《反垄断法》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数据和算法、技术、资本优势以及平台规则等从事本法禁止的垄断行为”,为数字经济治理提供了法律依据和制度保障。
三是新修订《反垄断法》,有利于助推畅通国内大循环,促进新阶段经济高质量发展。完善反垄断法律制度,有效破除妨碍生产要素合理配置和商品服务自由流通的垄断障碍,充分发挥市场竞争机制的创新激励和优胜劣汰功能,增强经济的创新力和竞争力,可以为经济高质量发展创造更多的增长机会。
问:怎样把握《反垄断法》实施的正确方向?
答:新《反垄断法》明确了“反垄断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这一根本原则,确保了反垄断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我们要准确把握反垄断的政治性、政策性、复杂性和系统性,确保《反垄断法》全面有效正确实施。
一要正确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促进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此次修法完善了市场垄断的监管规则,确认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法律单位并细化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相关规定,为加强和改进反垄断监管执法奠定了坚实基础。要坚持防止市场垄断和打破行政性垄断,为各类市场主体发展创造广阔的市场空间和优良的竞争环境。
二要正确处理监管和发展的关系,以更加科学有效的反垄断监管促进更高质量发展。坚持监管规范和促进发展并重,善于在发展中加强监管、在监管中促进发展,不断加强和改进反垄断监管执法,促进贯通国民经济循环、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提振各类企业发展信心,稳定宏观经济大盘。
三要正确处理效率和公平的关系,促进大中小企业协同发展和增进民生福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预防和制止企业在逐利冲动下挤压中小企业发展空间、损害人民群众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切实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问:请简要介绍一下我省反垄断工作情况?
答:一是聚焦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堵点痛点办大案。去年以来,全省共核查垄断问题线索25件,查处案件和相关问题19起,其中查办垄断协议案2起,查处行政垄断案件17起,案件数量居全国前列,在全国市场监管系统反垄断工作会议上作典型发言。省局调度市州执法力量,参与调查阿里巴巴、美团等电商平台实施“二选一”等垄断案件。
二是聚集民生领域反垄断执法出重拳。紧盯医药、汽车、建材、公用事业等民生领域,配合国家对省内相关药企和建材行业相关垄断案件调查工作。怀化城区瓶装燃气企业垄断协议案的“一案双查”(既查经营性垄断,又查行政性垄断),相关企业被罚款182万元;该案行业主管部门相关负责人因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被追责的案例,评为全国反垄断十大典型案例。
三是聚焦营商环境优化出硬招。省市场监管局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政策措施清理工作。梳理文件3.02万件,废止349件,修订81件,适用例外情形56件。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省直相关单位和各市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情况进行评估,现场抽查文件547份,发现排除、限制竞争的问题文件23份,及时予以纠正。
问:怎样抓好《反垄断法》贯彻落实?
答:一是着力强化重点领域反垄断监管执法,不断优化市场竞争生态。坚持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平等对待,依法加强反垄断监管执法,有效打通制约我省产业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的垄断堵点,促进生产要素自由流动和资源优化配置。
二是着力完善公平竞争政策实施机制,增强竞争治理效能。充分发挥各级公平竞争政策协调机制的作用,加强竞争政策与宏观调控、产业发展、行业监管等政策统筹协同,完善与鼓励创新、及时监管、有效处置相适应的监管方式和工具,增强监管前瞻性。
三是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担当作为,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新《反垄断法》为契机,不断增强工作本领、提升工作能力,奋力开创反垄断和公平竞争政策实施新局面,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