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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7月29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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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的雅俗之分

  米芾草书《论草书帖》局部

  向彬 高雨嘉

  “雅”和“俗”是中国艺术审美最重要的范畴,也是评论书法艺术审美境界最重要的尺度,是我国传统文化和艺术长时间传承和发展逐步形成的审美范式。

  雅俗观自古就有。书法艺术中,魏晋以雅韵为风度,北宋时期,文人士大夫更是将文化艺术定位在“雅”,极力避“俗”。苏轼、黄庭坚的书法观念即是“雅”的艺术,他们并未将历代书家分等级,而是建立了一个较宽泛的等级系统,回答了“雅”与“俗”的差别。他们将人品、学养等问题居于主位,不过分重视形式问题,把书法的价值转向作品内在,这也要求欣赏者提升自身知识储备。

  黄山谷对于作品如何“避俗”一题,提出:“士大夫下笔,须使有数万卷书气象,始无俗态。不然,一楷书吏耳!”他也曾有言:“学书须要胸中有道义,又广之以圣哲之学,书乃可贵。若其灵府无程,政使笔墨不减元常、逸少,只是俗人耳。”道义指的是人生品格,圣哲之学是学养与学识。在黄庭坚看来,学书之人不仅要胸中有道义,同时还要广读圣哲之学,这样的书家才有精神品格和广博之学,也只有这样的书家写出来的作品才有可贵之处。可见,黄庭坚所认可的书法,不是一味追求笔墨技法,更注重的是精神内涵和品格境界。书法中的“道义”与“圣哲之学”其实就是书法中的“气格”。

  米芾则提出了:“草书若不入晋人格,辄徒成下品。张颠俗子,变乱古法,惊诸凡夫,自有识者。怀素少加平淡,稍到天成,而时代压之,不能高古。”米芾提到的“不入晋人格”,笔者认为“格”指的也就是格调、气格。

  明代项穆反对书法狂怪而提倡回归雅正,追求平和,他在《书法雅言》中强调“中和”状态,并提出了“三戒三要”。文中写道:“初学分布,戒不均与欹;继知规矩,戒不活与滞;终能纯熟,戒狂怪与俗。若不均且欹,如耳目口鼻,窄阔长促,邪立偏坐,不端正矣。不活与滞,如土塑木雕,不说不笑,板定固窒,无生气矣。狂怪与俗,如醉酒巫风,丐儿村汉,胡行乱语,颠朴丑陋矣。又书有三要:第一要清整,清则点画不混杂,整则形体不偏邪;第二要温和,温则性情不骄怒,润则折挫不枯涩;第三要闲雅,闲则运用不矜持,雅则起伏不恣肆。以斯数语,慎思笃行,未必能超入上乘,定可为卓焉名家矣。若前所列《规矩》《正奇》《老少》《神化》诸篇,阴阳、向背、缓急、抑扬等法,盖有彼具而此略,所当参用以相通者也。”从项穆的“三戒三要”中能看出他对学习书法所提出的目标,也能知其对于人格修养提出的要求。

  学书是一个漫长的历程,学书者应不断向内修炼,时刻警醒自己莫要误入歧途,迷失方向。“雅”与“俗”作为自古就有的审美情趣,当下大众欣赏书法作品时应追根溯源,从历代书论品评和优秀的经典作品中借鉴精华,从自然和平凡生活中感悟雅俗,理解何为格调。理解了书法艺术中雅俗之分,就能更好地将书法艺术应用到当前的文化艺术传播活动中,营造出高雅文化艺术氛围,进而更为广泛地提升大众对书法审美的认知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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