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报讯(全媒体记者 曾雨田 通讯员 王雪婷)业主拒缴物业费,物业公司起诉到法院——这类“小案子”,基层法院几乎天天见。但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最近办的一个案子有点不一样:一个业主败诉后,3个月内带动了76户业主主动缴费。从“一案结”到“百结解”,他们怎么做到的?
从2023年8月起,业主张某开始拒缴物业费,理由很“硬”:前期物业合同没公开招投标、没完成承接查验、服务质量不达标。物业公司催了无数次,没用,只好起诉到岳麓法院,请求判令张某支付欠缴物业费及违约金。张某也不示弱,提起反诉,主张合同无效,要求物业公司返还他已缴的费用。
承办法官一摸底发现,这事儿有点棘手——张某说的这些理由,不是他一个人的“独家说法”,而是整个小区业主都在议论的共同“心病”。换句话说,这是一个案子,背后却是一群人的纠纷。如果“就案办案”,判决一出了之,案子是结了,但同类纠纷的“火药桶”还在。
怎么办?岳麓法院没有选择“头痛医头”,而是把张某这个案子当成一个“样板”,精细审理、精细判决,拿出了一个经得起推敲的标杆性裁判。
法院经审理查明,这个小区的物业项目采用的是邀请招标方式,招投标备案材料、评标公示手续一应俱全,行政主管部门也出了备案证明,确认招投标程序合法。张某拿不出有效证据来推翻这份备案,法院据此认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合法有效,判决支持物业公司关于支付物业费的诉请;同时考虑到张某并非恶意拖欠,对违约金部分不予支持,并依法驳回了张某的全部反诉请求。张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维持了原判。
案子判清楚了,但事儿还没完。
岳麓法院没有“判完就走”,而是往前多走了一步——联合街道、社区,上门给张某做判后答疑、督促履行。法理讲透了,利弊说清了,张某从最初的抗拒,转变为信服,最后主动足额缴清了全部欠费。
张某这一缴,在小区里引发了一连串多米诺骨牌效应。那些原本还在观望的业主心中也有了答案,判决生效后3个月内,76户业主参照判决结果,主动履行了缴费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