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舒畅)近日,汨罗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诈骗案。被告人黄某通过在货车车厢内加装水箱注水虚增空车重量,骗取农户稻谷,被依法判处拘役4个月,缓刑8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法院审理查明,2024年9月至10月,黄某驾驶轻型仓栅式货车,在汨罗市多个乡镇收购农户稻谷。他先在货车隐蔽式水箱内注水,使空车过磅时重量虚增;过磅后伺机将水箱中的水放掉,再装载稻谷重新过磅。通过这种方式,黄某实际骗取了与所放水量等重的稻谷。
经查,黄某以上述手段共计骗取多名农户稻谷7731斤,后全部转售他人。经鉴定,涉案稻谷价值共计人民币7344元。
2024年10月5日,黄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已赔偿全部被害人的损失,取得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综合考虑其自首、认罪认罚、积极赔偿并取得谅解等情节,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