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李建光 陈颖君)近日,宜章县人民法院里田法庭通过巡回审判方式,在一位八旬老人家中成功调解其赡养纠纷。法院组织当事人达成赡养协议,明确了四个儿子的轮流照料责任,为年近九旬的邓老建立起生活保障。
邓老今年88岁,因中风后遗症导致智力减退,需子女照料。老人育有四个儿子,其中二子与三子因早年分家时的土地分配问题长期不睦,并在赡养责任上互相推诿。邓老遂将四个儿子诉至法院。
考虑到邓老年事已高、行动不便,承办法官决定将调解现场设在邓老家中。在与各方沟通后,法官了解到二子与三子的矛盾焦点在于历史积怨。调解过程中,法官向当事人阐明了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任何家庭历史纠纷均不能成为拒绝履行的理由。
经过调解,邓老与四个儿子达成赡养协议,约定由他们定期轮流照料父亲。此次巡回审判是宜章法院深化“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的具体举措。下一步,法院将继续通过巡回审判、上门调解等方式,为基层矛盾纠纷化解提供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