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李真 廖汉华)“你好,法官,我发现了被执行人宗某下落,请你们赶快来!”4月13日,正值周日,泸溪县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接到一追偿权纠纷案件申请执行人杨某电话,执行法官立即驱车前往被执行人所在地,开展周末现场执行。
据悉,被执行人宗某以他人名义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泸溪支行贷款15万元用于生产经营,申请执行人杨某等3人提供担保。贷款到期后,宗某未能依约偿还,导致贷款逾期,银行依法提起诉讼。经法院审理,判决杨某与宗某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扣划杨某个人存款14.6万余元以清偿银行债务。此后,杨某多次向宗某追偿,均未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还款协议:宗某承诺偿还杨某14.7万元。还款期限到期后,宗某不仅没有主动履行义务,还隐藏行踪,逃避法院执行,案件陷入僵局。
此次收到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后,执行法官立即决定利用周末被执行人放松警惕的有利时机,迅速前往被执行人所在地,开展执行行动,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案件执结按下“加速键”。经执行法官耐心向被执行人宗某释法析理、阐明利害,被执行人最终意识到自己的错误,现场履行部分还款义务,偿还申请执行人款项1.7万元,剩余款项承诺分期偿还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