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田宏竹)近日,张家界市永定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2·08”贩卖毒品专案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张某某、马某某等17名贩毒团伙成员分别被判处11个月至9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检察机关审查查明,2022年10月至2023年4月,以马某某为首的贩毒团伙以贩养吸,从怀化进购海洛因、冰毒等运输到永定区、永顺县贩卖,从中谋取非法利益。团伙成员还从医疗机构购买美沙酮并储存在家中,不仅用于日常吸食,还零散贩卖给他人。案发时,公安机关依法查获美沙酮430余克。
以马某某为首的贩毒团伙成员吸食毒品,经尿检呈阳性,不仅触犯刑法,还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曾被公安机关作出行政拘留和强制隔离戒毒的行政处罚。检察机关针对办案过程中发现的美沙酮管理不规范问题,依法向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