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支招
随着盛夏到来,防暑降温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那么,在高温下作业的劳动者,到底享有哪些权益?
根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发放标准为每人每天25元。发放时间为每年6月1日至9月30日。高温津贴由劳动者所在单位负担,纳入工资总额,不包括在最低工资标准范围内。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期间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降低或扣除劳动者工资。
需要注意的是,高温津贴是由用人单位支付的强制性津贴。高温津贴与防暑降温费不能相互替代,绿豆汤、西瓜等绝不能代替高温津贴。而防暑降温费属于企业福利费的组成部分,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是否发放。
当前,依托互联网平台就业的货车司机、网约车司机、快递员、外卖配送员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往往难以避开高温时段进行作业,也因此加大了患中暑性疾病的风险。因此,外卖配送员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也可享受高温津贴。
2023年,人社部发布的《关于做好高温天气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的通知》中指出,要引导平台企业对高温天气下接单的户外劳动者给予适当补贴,并可采取延长配送时间等措施,保障网约配送、出行、运输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生命健康安全。
据《西安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