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雷涛)为依法能动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4月8日至9日,泸溪县检察院联合县消防救援大队对县域内的商铺超市、网络会所、酒店旅馆等重点场所采购、使用消防灭火器情况逐一开展检查。
检查过程中,通过对相关人员进行询问,查看消防灭火器的购买记录、销售记录、定期检测记录等方式,检查灭火器是否存有消防安全隐患和维护管理责任落实是否到位。并提醒责任人员落实各项消防安全制度。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了具体整改措施。一是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的,要求商家及时更换;二是销售不合格灭火器的,要求管理部门依法查处,避免因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导致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事故发生。
下一步,泸溪县检察院将以此次联合行动为契机,结合“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强化与行政主管部门协作配合,通过办理一批高质效案件,消除当前消防安全领域存在的重大风险隐患,为守护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贡献一份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