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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1月18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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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假冒名牌白酒 两男子获刑又罚金

  本报讯(通讯员 蔡艳)很多品牌白酒品质上乘、口感独特,备受人们喜爱。然而,一些不良商家为获取非法利益,私自灌装白酒冒充品牌白酒销售。日前,岳阳屈原管理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马某某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10万元;对被告人彭某某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4个月,缓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2020年7月至8月,马某某在外购进五粮液、国窖等10余种品牌酒瓶盖、酒瓶、包装、标识及原料酒,通过快递发给彭某某。彭某某按照马某某指示将房屋后院空铁皮房清空,收到上述物品后,在马某某指导下生产酱香型假酒和浓香型假酒。其中,酱香型假酒系利用马某某从他处购买的低价桶装白酒,直接灌装进高档酒的空酒瓶内制造而成;浓香型假酒系利用马某某网购的假牛栏山酒与绵竹大曲酒混合后,灌装进高档酒的空酒瓶内制造而成。彭某某再按照真高档酒的外观,用马某某购买来的外包装对其生产的酒进行包装。制造完成后,由马某某将上述假冒的高档酒以低于正品高档酒的价格销售至各地。经统计,马某某共计向他人销售假冒五粮液、酒鬼、水井坊等高档酒共计9.54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马某某、彭某某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又销售该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非法经营额20.0291万元,情况特别严重,其行为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马某某、彭某某共同作案,系共同犯罪。马某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彭某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依法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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