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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1月18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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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门宣告不起诉 彰显检察温度

  本报讯(通讯员 刘慧琳 孙茵)近日,新邵县人民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前往迎光乡水东村,向97岁的独居老人彭某某宣布了检察机关的不起诉决定。

  2022年10月,彭某某在自家玉米地烧玉米杆不慎引发森林火灾。2023年9月,彭某某涉嫌失火罪由新邵县公安局移送县检察院审查起诉。经审查,办案检察官认为彭某某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认罪认罚的情节,遂依法对其作出不起诉处理。

  按照法律程序,不起诉决定书应当送达本人。考虑到彭某某年事已高,行动不便、居住地又远,承办检察官决定上门进行不起诉宣告。并向其普及了相关法律和森林防火知识,告诫其要汲取本次教训,注意用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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