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文芳 张晓琴)近年来,邵阳隆回县人民检察院积极推进各领域行刑反向衔接工作。近日,行为人周某某等人在六都寨水库上游河段,通过电捕的方法非法捕捞水产品,被镇综合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当场抓获。
经审查,周某某等人的行为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但犯罪情节轻微,认罪悔罪态度较好,且愿意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主动购买鱼苗放生。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检察院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不起诉不等于不处罚。据检察机关行刑反向衔接工作要求,第一检察部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提出了需要对被不起诉人周某某等人给予行政处罚的评估意见,并将案件移送行政检察部门办理。行政检察部门就刑事部分查明的事实,重点围绕捕捞水产品违法行为的构成要件、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审查。同时与行政机关进行充分沟通后,向县公安局发出检察意见书,由其结合案件具体情况对被不起诉人周某某等人给予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