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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28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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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听证实践中的几点思考

    检察官进行宪法宣誓。

  何晓燕 孙青青

  【摘要】开展检察听证工作是检察机关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一项重大举措,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20年发布《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作为基层检察院,在积极主动开展检察听证工作并取得较好效果的同时,面临的问题也不容忽视。

  【关键词】检察听证 法律监督 矛盾实质性化解

  一、检察听证的价值和定位

  (一)检察听证的价值。

  检察听证是回应社会关切与人民群众需求的重要举措。通过开展检察听证,以“看得见”“听得到”的形式回应人民群众关切,依法妥善化解社会矛盾,推动“案结事了人和”。同时,开展听证能够促进检察人员改变传统办案模式,在听证过程中通过各方“坐下来谈”,更好地把话说清、把理辨明、把法说透,更有利于检察机关全面听取各方意见,更加客观准确地认定事实、适用法律,依法客观、公正地对案件作出处理。

  (二)检察听证的定位。

  一是程序公正的功能定位。检察听证有较为严格和规范的程序制约,通过提供一个平等、公正、透明的平台,让案件当事人能够参与诉讼程序,让社会力量对检察办案起到监督和制约的作用,有利于最大限度弄清案件事实,以程序公正促进实体公正,确保办案质量。二是案结事了人和的目标定位。通过听证的平等交流对话、辨法析理,在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和参与权的同时,更好地消除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及社会公众对司法办案的疑虑,解开当事人心结,有助于息诉息访,化解社会矛盾。

  二、基层院检察听证实践中

  存在的问题

  (一)听证的全面覆盖还有差距。一方面,一些检察人员对检察听证的目的和功能定位认识不够,没有将检察听证作为转变司法理念、推动司法办案、化解社会矛盾、促进案结事了的重要措施来谋划、去推进,单纯满足把案件办好,开展检察听证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够。另一方面,一些检察人员习惯于传统书面审查方式对案件进行审查,对开展听证存在顾虑,认为检察听证不是审查案件的必需环节,存在不敢听证、不善听证的问题,担心“吃力不讨好”、加重工作负担。

  (二)听证的影响力有待加强。根据规定“公开听证的案件,公民可以申请旁听,人民检察院可以邀请媒体旁听。”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一些基层院虽在会前发布听证会公告,但存在公告范围较小的问题,如仅在本单位张贴公告,从而导致除了听证员和当事人之外,普通群众知晓度低、参与听证人员少。此外,听证会直播的不多。受硬件配套设施的限制,多数基层检察院听证室虽已建成,但存在先进技术设备应用不多等问题,无法进行现场听证直播,一些基层检察院虽能进行听证直播,但听证活动直播开展较少,检察听证的影响力有待提升。

  (三)听证业务的开展不平衡。一方面是“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开展听证不平衡。以某基层院为例,2023年开展的听证案件中,刑事案件占比83.5%,民事案件占比1.8%,行政案件占比5.5%,公益诉讼案件占比9.2%。另一方面是听证的刑事案件中拟不起诉案件占比较高,羁押必要性审查、刑事申诉案件等较少,为听证而听证的思想一定程度还存在,听证在化解疑难复杂案件中的作用还未得到充分发挥。

  (四)听证员的管理和素能提升有待强化。根据《人民检察院听证员库建设管理指导意见》,“有条件的基层检察院也可以设立听证员库”,在检察实践中,一些基层院虽建成了听证员库,但对听证员的教育培训相对滞后,缺乏相关履职评价机制。此外,在听证实践中,针对涉及专业知识的疑难复杂案件时,难以邀请到具备专业知识的人员担任听证员,从而影响了检察听证的质量和效果。

  三、解决问题的几点对策

  第一,深化认识,把检察听证落到实处。一是要转变理念,变被动为主动,提高组织听证的自觉性、主动性,把听证工作放在大局中去谋划推进。二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作为基层检察院,要加强硬件设施建设,提供良好听证环境,全力加快听证室的规范化建设;要通过网络直播公开听证会,让更多人民群众通过网络零距离了解检察工作,让公开听证成为普法课堂。三是提高检察官开展听证工作的动力。要定期对检察听证数据开展统计、适时进行通报,并将听证工作纳入检察工作考核、检察官业绩考核,推进听证工作常态化运行。

  第二,围绕重点,确保听证质量。要做到听证工作全面铺开,覆盖“四大检察”“十大业务”,避免“冷热不均”、类型单一问题,引导各项业务齐头并进、全力以赴推进检察听证工作,要将公开听证重点围绕在疑难复杂、社会影响较大的各类案件,发挥公开听证定纷止争、化解矛盾的优势,通过释法说理,力求为当事人搭建充分表达诉求的平台。还要善于总结听证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注重发挥典型案例的指导作用,坚持把法律效果好、社会效果好的典型案例选出来、用起来,努力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教育和影响社会面。

  第三,多措并举,提升听证能力。首先是组织检察人员开展对听证相关规定的学习,提高听证能力和水平。此外,通过听证观摩、听证实训等活动,引导检察官熟悉听证流程,更好驾驭听证面临复杂局面的能力,着力提升干警听证的沟通协调能力、群众工作能力、释法说理能力,确保听证工作质效。其次是建立多元化的听证员人才库,结合听证员的专业、工作经历等选任,合理确定听证员库的人员规模和专业结构。建立听证人员履职评价机制,建立工作档案,对听证员的履职情况进行汇总评价。要创新形式,提高效果,在举行公开听证前,可以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发布听证会公告,提高影响。还可以组织开展上门听证,将检察听证服务延伸到最后一公里,通过主动上门化解群众诉求,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作者单位:新化县人民检察院(何晓燕)、娄底市人民检察院(孙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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