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粤电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解散的公告
本公司股东已决议解散本公司,并已成立清算组。请本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刊载之日起4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公司清算组申报本公司债权人对本公司所享有的债权。如贵方逾期申报债权的,本公司将不再受理,贵方对本公司享有的债权将被视为放弃。
请按照如下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向本公司送达债权申报文件。
清算组联系人:潘彬
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高唐路230号广电智慧大厦广电城市服务
电话:020-38699831
长沙粤电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