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通知书
致:长沙宏道物流有限公司:
青岛先进交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已于2023年3月15日将其对您所持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违约金、逾期利息、迟延履行金、抵押权、优先受偿权、诉讼成本、律师费等权利)依法转让给了青岛四季花香新能源有限公司。
青岛四季花香新能源有限公司已于2023年8月2日将上述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青岛联合创智交通信息有限公司。以上债务请您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向青岛联合创智交通信息有限公司履行上述全部义务。
特此通知!
青岛先进交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青岛四季花香新能源有限公司
青岛联合创智交通信息有限公司
2023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