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企租赁合同纠纷案调解成功
本报讯(通讯员 何丹丹)近日,汝城县法院民事庭成功调解了一起涉企租赁合同纠纷案。当事人当庭履行调解协议,双方握手言和,既保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也缓解了企业资金压力,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
汝城县某连锁超市打算扩大经营,2020年12月9日与朱某签订《房屋租赁协议书》,承租朱某的店面用于经营超市,租赁期限为10年。改装店面经营两年多后,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导致违约。朱某要求依法解除《房屋租赁协议书》,赔偿经济损失及违约金19万多元。
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考虑到超市是重要的民生企业,且该案案涉企业是大型连锁超市,涉及到上千人就业,如果简单依法一判了之,不但企业信用受损,数千人失业,且原告权益无法兑现。因此,承办法官经实地勘察现场,确认损失程度,多次组织双方调解,但因双方意见差距大,都未能达成调解。后通知两次开庭,庭审中,法官和陪审员本着“一心为民减少诉累,服务经济发展大局”的思想,再次恳切地向双方释法明理,分析利弊得失,希望朱某理解企业的难处,同时也保障出租人的权益,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