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朱承娟)近日,汝城县法院在相关职能部门的协助下,成功化解了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2022年1月29日,湖南某生物科技公司将其医疗器械生产二期建设工程项目(厂房两栋、研发楼1栋)发包给汝城某建筑公司,并签订了《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合同》。合同约定了工程期限、承包方式、工程质量、违约责任等事项。在施工过程中,湖南某生物科技公司发现工程楼板多处出现贯穿裂缝、漏水,柱梁托多处出现裂缝,柱身垂直度超限等质量问题。经汝城某建筑公司同意并告知政府相关部门后,委托湖南中科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对上述工程的安全性及是否符合国家质量规范等事宜进行鉴定及检测。检测公司对涉案楼房出具了《主体结构实体检测报告》和《安全性鉴定报告》。基于此,湖南某生物科技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汝城县某建筑公司赔偿其因工程质量问题及施工不规范导致的物料损失、加固修复费用、检测鉴定费、违约金等各项经济损失共计340余万元。
法院受理案件后,湖南某生物科技公司要求对修复方案及加固费用进行鉴定。承办法官通过阅卷进一步了解案情,考虑到“一鉴二审”时间太过漫长,对湖南某生物科技公司而言,工厂将无法尽快投入生产,对汝城县某建筑公司而言,农民工工资将无法按时发放。承办法官为避免双方损失扩大,本着彻底化解纠纷的原则,与政府相关主管部门沟通协商后,经双方当事人同意,由政府主管部门与法院共同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政府主管部门的专业人员以其专业知识对涉案工程质量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相关的解决方案,承办法官又从情、理、法的角度耐心向双方释法析理,将矛盾理清,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后,湖南某生物科技公司决定撤回起诉。至此,这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得以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