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晏敏钦)“真的太感谢你们了,这么快帮我要回了30万元。”近日,申请人杨某到汨罗法院办理领款手续时,拿出了一面锦旗送到执行干警手中。
2022年11月,经汨罗法院判决,被执行人廖某向申请人杨某补偿30万元。文书生效后,廖某未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履行义务,杨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立即对廖某采取了冻结其银行账户等一系列执行措施,同时对廖某进行约谈。廖某表示钱应该付,但一时周转不过来,希望分两年还清。杨某认为廖某有能力还款,表示必须先还20万,剩余款项年底付清。双方意见分歧较大无法达成和解。执行干警依法查封冻结了廖某名下的银行账户和车辆。
此后,廖某表示争取两周内凑齐款项。半个月后,廖某按期将执行款项当场汇入到法院一案一账户上,该案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