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溪做实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
本报讯(通讯员 胡灵芝)“杨某在收取村民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后未输入医保系统,导致两村民住院治疗费用未能得到报销,其行为违反群众纪律,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收缴其收取的医保金9520元。” 近期,泸溪县纪委监对一起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进行严肃查处,并在全县深入开展医保专项整治行动,这是该县深化以案为鉴、把以案促改作为政治任务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该县纪委监委坚持以案示警, 警钟长鸣“治未病”,开展警示教育530余场次,实现警示教育全覆盖。坚持以案促改,精准施治除病根,对信访举报、监督检查、巡察反馈和审查调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深入剖析原因,从整改问题、完善制度、堵塞漏洞等方面,向案发单位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压紧压实主体责任,督促以案促改见行见效。
2022年共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95份,监督推动案发单位建立完善廉政制度机制328个。坚持暖心回访,严管厚爱促担当。对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87名党员干部进行常态化暖心回访教育,回访率100%,帮助受处分人员卸下思想包袱,重燃干事创业激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