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腾房遇阻挠 刚柔并济巧化解
本报讯(通讯员 杨子旋)近日,岳阳市城陵矶某街道门面旁警灯闪烁,岳阳楼区人民法院派出执行法官、法警30余人,对被执行人的涉案门面依法进行强制腾空。
陈某自1997年左右开始承租某港公司的门面,每月门面租金为340元,每年续签1次。3年后陈某把门面转让给了第3人李某,租赁费一直由李某交纳。想到双方是亲戚,就没有办理过户。2019年7月,某港公司因市政建设需要依约向陈某发出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此后,某港公司多次催告要求还门面未果,陈某却以自己修建了近20年的门面为由,要求某港公司对其进行补偿。此外,陈某擅自改扩建行为未征得某港公司的同意,但根据双方合同约定,某港公司对擅自扩建的门面概不负责,不补偿。某港公司为维护合法权益,特诉至法院。判决生效后,陈某未主动履行,某港公司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针对此次强制腾房行动,岳阳楼区法院执行局做了充分的预案以及充足的准备。到达执行现场,在承办法官的调度下,同行的法警队干警对房屋周边进行安全性检查,拉起警戒线,防止无关人员闯入。在公证处工作人员现场清点屋内物品逐一贴上封签、登记造册,并用执法记录仪对执行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搬运工人协助搬迁。
腾房工作进行过程中,占用房屋的第3人李某来到执行现场,试图阻挠腾房工作的进行。承办法官耐心对其进行法律释明工作,告知拒不腾房将要面临的法律后果,同时积极协调执行人和被执行人进行沟通,最终做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疏导工作。
经过两个多小时,案涉门面终于被彻底腾空交付给某港公司负责人手中。至此,本次强制腾退房屋行动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