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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9月27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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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山县3起7人见义勇为事件受表彰

  本报讯(通讯员 王芳)近日,按照《湖南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有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批准确认,蓝山县对3起见义勇为事件先进个人7人进行表彰。

  6月12日上午,祠堂圩镇大雨滂沱,部分河流、水库、鱼塘水位明显上涨。10时30分许大砠村大基嗣自然村村民彭某荣(女,83岁)在菜地摘菜,不慎滑入水塘中。

  10时40分许,放假在家中的小学生杨艺琳在2楼家中发现老人落水后,迅速联系家长求救。因不会游泳,家长第一时间跑回村中向群众求救。10时43分许,杨晋廷(男,62岁,祠堂圩镇大砠村村民)闻讯后,迅速跑步赶至水塘边,毫不犹豫下塘,蹚过1米多深的齐胸塘水,将彭某荣成功营救上岸。

  在情况危急之下,杨晋廷及时下水施救,保护了当事人的生命安全,在当地村民中传为佳话。

  6月25日,蓝山县检察院组织5名工作人员(黄民金,男,34岁;杨沛,男,24岁;刘雄,男,40岁;朱亚丽,女,30岁;李昱邻,女,22岁)到毛俊镇调查核实公益诉讼线索,途经毛俊村军田水电站干渠时,走在最前面的李昱邻发现渠中有一名落水男童(唐某皓,3岁,毛俊村人)。因连日降雨,河渠水深3米左右,流速很快,危急时刻,紧跟在李昱邻身后的杨沛立即跳下水渠施救,但没够着小孩,小孩被急流继续冲向下游。黄民金见状,快速跑到下游50余米外的一座水泥桥上,纵身跃入水中,双手接住从上游冲过来的小孩,使出全身力气托举小孩游向岸边。渠道水面距离岸上有1米多高,刘雄赶忙趴在地上,与旁边的其他同事齐心协力把小男孩拉上岸。

  被拉上岸的小男孩双眼紧闭,嘴唇发紫,情况十分危急。刘雄立即用海姆立克急救法进行施救。紧接着朱亚丽为小男孩进行心肺复苏,最终将小孩抢救过来。小孩的爷爷奶奶赶到后,5名检察人员又帮助老人及时把小孩送往毛俊卫生院进行救治。事后发现,杨沛的左手掌被划了一道约3厘米的伤口,黄民金的右脚掌也被擦伤2处 。

  据了解,当天傍晚,落水小男孩趁大人做晚饭没留意,偷偷跑到渠道边洗脚,不小心滑落水中。检察人员发现他时已被水冲走100余米。因为抢救及时,小男孩身体已无大碍。6月27日,受救儿童亲属向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勇赠送锦旗和感谢信,感谢该院5名检察人员从激流中救出唐某皓。

  7月4日下午,朱宣定(男,56岁,蓝山县塔峰镇三蓝社区居民)从县城舜水河古城路段附近经过,听到前边有人呼喊“来人呀,救命啊!”朱宣定循声跑过去,发现一名妇女(郑某云,女,58岁)困在高约2米的引水干渠中间,被激流一路往下冲。朱宣定奋不顾身冲进水渠中,将妇人从水渠中慢慢扶起,小心翼翼地背着她来到岸旁,在众人的帮助下成功将落水妇人营救上岸。

  经调查核实,当天雨天湿滑,郑某云意外落入水中,幸亏救援及时,身体并无大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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