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欧阳芳 万丹)“谢谢你们,为我解决了大问题!”8月17日,受援人易某某将一面印有“为民解忧,业务精湛”的锦旗送到株洲市天元区法律援助中心,对该中心为他依法维权表示由衷感谢。
2015年5月26日,易某某入职株洲某桥梁公司担任项目采购员。2018年12月后,易某某被派至某物流公司、某隧道公司工作(株洲某桥梁公司、某物流公司、某隧道公司系关联公司)。2021年10月,某桥梁公司通知易某某解除劳动关系,并在未告知易某某的情况下停止了其失业保险的交纳,致其无法领取失业保险金,易某某多次与3家公司协商未果。
今年1月6日,易某某来到天元区法律援助中心求助,区法援中心在了解案情和审核其家庭经济状况后,立即作出给予其法律援助的决定,指派湖南御辩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刘爱芳承办此案。在认真收集相关劳动合同、工资流水证明等证据材料后,刘律师为易某某提起了劳动仲裁申请。仲裁裁决后,刘爱芳坚持起诉到法院并据理力争,法院后接受其代理意见,召集3家公司调解,后3家公司自愿支付易某某各项损失3.5万元,双方握手言和。
近年来,天元区法律援助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援助服务,坚持应援尽援、应援优援的理念,不断提升法律援助服务水平,为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用实际行动提升人民群众的法律援助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