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罗丽芳)近日,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充分利用重点整治执行领域突出问题专项年活动和“农商行”专项执行行动契机,加速清理未执结案件,督促全体执行局干警紧盯目标,狠抓落实。
6月16日晚上8点,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执行法官来到渌口镇一被执行人所在地。几番打听得知,被执行人近期不在这里居住,于是执行法官来到被执行人亲戚家中释法明理,亲属表示将会积极配合法院工作。最后,执行法官将执行裁定书、报告财产令张贴在被执行人包某住所地门口。
6月16日晚上10点半,执行干警将被执行人李某送至看守所,对被执行人李某实施拘留。这是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执行案件,执行过程中,未查到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之后法院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被执行人既未向法院报告财产,也未履行完毕法律规定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