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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5月31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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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多杆多钩钓鱼 被判义务巡护渔业水域5次
湘江环境资源法庭首次在江边开庭

  本报讯(湖南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曾雨田 通讯员 刘笑贫 罗晓)“原来单人多杆多钩钓鱼也违法!我们一定告诉亲戚朋友。”在湘江边垂钓的王爹旁听庭审后说道。2022年5月30日上午,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湘江环境资源法庭在该院生态修复基地(湘江边)巡回审判一起涉环境资源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该案是湘江环境资源法庭首次在湘江边巡回审理的单人多杆多钩案件。

  今年3月8日11时,被告李某在长沙市开福区捞刀河关帝广场河段禁渔区域水域,使用3杆鱼竿及真饵复钩72个进行捕鱼时被渔政部门抓获。经长沙市农业农村局认定:李某使用的钓具3根、真饵复钩72个,属于《农业农村部关于发布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用渔具名录的通告》(农业农村部通告〔2021〕4号)第8类钓具类中28:真饵复钩(钓钩数7个及以上),为禁用渔具。原告湖南省生态保护志愿服务联合会认为,被告李某为满足个人喜好,在长江十年禁捕的禁渔期、禁捕区内,使用禁用的渔具进行非法捕鱼,给湘江水生生物带来极大的危害。5月10日,原告湖南省生态志愿服务联合会起诉至开福区人民法院,要求被告李某在长沙市级以上媒体公开赔礼道歉,义务巡护渔业水域5次。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检察院支持起诉。经湘江环境资源法庭组织调解,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李某在长沙市级以上媒体公开赔礼道歉,义务巡护渔业水域5次。

  “法院这种普法形式很好,法官普法接地气,一听就懂。”40余名在湘江边休闲散步、垂钓的群众旁听案件庭审后说道,并表示法院这种巡回审判、“零距离”普法的举措很有宣传教育意义,希望法院今后多开展相关普法宣传活动,增强群众法治意识。

  承办法官杨宇表示,此次巡回审判的案件,虽不是大案要案,但是湘江环境资源法庭司法为民的一次有益尝试,真正将法庭“搬”到了群众身边,起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庭审结束后,法院干警向旁听的群众赠送《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单行本,宣传相关禁渔法律法规知识,解答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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