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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5月17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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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帮工时受伤谁担责

  现实中,因帮工造成的纠纷并不少见。资料图

  本报讯(通讯员 王好运)近日,邵东法院顺利执结一起义务帮工受害责任纠纷案件,为申请执行人李某执行到位2.7万余元赔偿款。

  据悉,李某系姜某公司员工,两人是亲戚。2020年11月上班期间,李某受姜某邀请,为其私人住宅清理建筑垃圾。在清理楼上垃圾过程中,李某坠地受伤。双方酿成纠纷后,李某诉至法院。法院审理认为,李某姜某形成义务帮工关系,判决姜某赔偿李某各项损失2.7万余元。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执行法官第一时间与姜某联系。没想到,姜某对判决很不理解,满腹抱怨:“本想着我们是亲戚,一个随口相邀,一个顺手帮忙,没想到惹一身麻烦,真是因小失大。”执行法官告知姜某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可能产生严重后果的基础上,围绕本案判决的事实和法律依据向姜某释法析理。“要是你自己给别人帮忙,本来是做好事,结果自己受伤不说,还数月无进账生活困难,最后拿不到赔偿,你又会怎么想?”在执行法官真诚教育劝说下,姜某爽快地支付了全部赔偿款。

  【法官说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4条规定: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本案中,姜某邀请李某为其私人住宅清理建筑垃圾,李某受邀为姜某无偿帮工,二者形成义务帮工关系,李某在帮工过程中受伤,应当由被帮工人姜某承担赔偿责任。且姜某无证据证明李某自身存在过错,故姜某应赔偿李某全部损失。最后,提醒广大市民,在义务帮工活动中,帮工人和被帮工人一定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加强防护,最大限度杜绝义务帮工活动带来的人身、财产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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