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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14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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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利法院宣判 一起贩毒案

  慈利法院宣判

  一起贩毒案

  本报讯(法制周报·新湖南见习记者 蒋文娟 通讯员 王鑫 许俊) 4月12日,慈利县法院通过“云庭审”模式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贩卖毒品案,被告人覃某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5000元,追缴违法所得750元。

  经审理查明,2021年12月31日14时,被告人覃某某与吸毒人员龚某通过电话联系毒品买卖事宜。当天下午,覃某某在永定区某街道向龚某贩卖一个“海洛因包子”,并通过二维码收取龚某支付的750元;当晚21时,龚某再次向覃某某电话求购毒品,覃某某与上线贩毒人员约定在永定区某小区附近交易,取货时公安民警当场将其抓获,现场查获海洛因一件,经称量净重0.88克;2022年1月1日,龚某主动向公安机关说明情况,并于同年1月11日,将其从覃某某手中购买的海洛因交给慈利县公安局,经称量净重0.22克。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覃某某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贩卖海洛因1.1克,其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覃某某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刑罚执行完毕后,在5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系累犯,应从重处罚;覃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系坦白,自愿认罪认罚,可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作出前述判决。

  男子组织他人

  偷越国境被批捕

  本报讯(法制周报·新湖南见习记者 蒋文娟 通讯员 欧治群 周奕彤)近日,张家界市永定区检察院以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覃某某批准逮捕。

  2020年,犯罪嫌疑人覃某某被其朋友告知缅甸有轻轻松松月入几万的“高薪好工作”,并且免费接送、包吃包住。覃某某十分心动,在朋友的安排下,从中国秘密偷越国境进入缅甸小勐拉。到达缅甸后,覃某某才发现事情并不简单。他被强制带到一处电信诈骗公司窝点从事电信诈骗活动,人身自由也被控制。上线告知覃某某,必须将之前从中国来缅甸的路费、伙食费等费用赔付出来才可脱身,也可以拉更多人到缅甸“工作”来获利。

  从2021年3月开始,覃某某便以在缅甸工作轻轻松松就能月入几万且提供全程路费为由,先后向吴某某、宋某某、赵某某等人宣传、提供偷渡到缅甸赚钱的机会。2021年3月至5月,犯罪嫌疑人覃某某提供机票和行程信息,组织上述人员经云南某县偷越国境到达缅甸小勐拉,覃某某在缅甸接到上述人员后,便控制其人身自由并带入窝点从事诈骗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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