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法制周报·新湖南见习记者 刘建军 通讯员 胡桐辉 周明)近日,由省高院中标的最高人民法院2021年度司法研究重大课题《认罪认罚制度实务问题研究》课题初稿讨论会,在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郴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雨田出席会议并讲话。郴州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华玉,郴州两级法院刑事审判部门代表、课题组成员参加讨论。
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田立文担任课题主持人,王雨田担任课题组组长,抽调省高院研究室及郴州两级法院调研骨干担任课题组成员。讨论会上,课题组成员首先汇报了课题前期调研情况、课题初稿的形成过程及取得的阶段性成果。与会人员结合司法实践中认罪认罚制度适用的突出问题,围绕进一步完善课题研究进行了深入研讨。
王雨田对课题组的前期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就下一阶段的课题研究工作提出3点要求。一是要立足实践。坚持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的研究思路,聚焦审判环节,按照从立案到审判,从一审、二审到再审等不同阶段,进一步梳理和整合认罪认罚制度适用过程中的突出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实证研究方法运用,加强对司法数据的分析和典型案例的解剖,切实找准问题症结,提出最佳解决方案。二是要突出实用。课题研究要坚持实用的定位,课题研究成果要能够为法官办案答疑解惑,为司法实务提供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帮助。要发扬独特优势,充分借鉴郴州中院承担的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流程试点改革的成果,梳理总结形成认罪认罚案件审判工作指引,优化认罪认罚案件审判流程。三是要指导实战。要切实发挥调研与审判互相促进的作用,及时将课题研究的成果推广运用到刑事审判实践中去,以课题研究促进审判质效提升。要强化课题研究成果的转化,积极为上级法院建言献策,切实将课题研究成果转化为制度修改建议,助推认罪认罚制度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