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丁嘉蓉 王庆云)有人坚信一分价钱一分货,但也有人相信总有物美价廉的东西。近日,临湘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
法院审理查明,2017年,潘某在临湘市购买了一套商品房,新房需要装修,遂各处物色装修公司。2018年,临湘某装饰公司推广相关优惠活动,活动中有一款优惠套餐为房屋整装单价为1680元/㎡,在付清整装款后,从次月开始,分12年(144月)按每月等额无息将整个装修款项补贴到业主指定账户,相当于0元装修。潘某对此动了心,遂于同年4月30日与该公司签订了有关装修合同并支付认购金1万元。合同签订后,该公司负责人于12月7日上门对潘某的商品房进行测量,并出具了整装报价单,确认潘某房屋的装修面积为105㎡,约定2019年7月完成房屋装修。2019年间,潘某向该公司共支付装修款项21万余元,该公司也如约在2019年11、12月分别微信转账潘某共2450元,之后便没了下文。后经潘某多次催讨,该公司拒不支付并关门停业,潘某这才意识到自己上当被骗。
法院认为,临湘某装饰公司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合同过程中,涉嫌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设定陷阱骗取潘某财物,数额较大,已构成刑事犯罪,目前该案在进一步办理中。
法官提醒:万事需谨慎,莫贪小便宜,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一定要提高戒备心,不要随意轻信他人,免得因小失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