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张丽 李健华 雷玉龙)“这件事情解决了,心里的包袱也放下了,感谢检察官的帮助!”近日,在邵阳市检察院检察官的主持和见证下,李某某和徐某某两位老朋友握手言和,现场签订了和解协议书,此前的借贷纠纷成功化解。
李某某和徐某某本是多年朋友。近年来,徐某某多次向李某某借款共计200余万元,此后双方因还款事宜产生纠纷并诉至法院。该案经一审、二审和再审,双方均不服,2021年12月30日向邵阳市检察院申请监督。
案件受理后,检察官细审查了案卷材料,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陈述,认真梳理了案情。基于双方曾是多年朋友关系,检察官多次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交流,融合法、理、情深入释法说理,并引导双方找到最佳解决方案。最终在尊重双方意见的基础上,检察机关通过听证的形式加强双方对检察监督工作的认同,双方达成共识,自愿各让一步签订和解协议,约定由徐某某支付李某某利息30万元,并现场撤回监督申请。
民事检察和解工作是检察机关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参与社会诉源治理的重要举措,对促进社会稳定和谐、提高司法效率等方面有积极作用。2019年以来,邵阳市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坚持能动司法,着力推动案件双方矛盾化解,通过听证、咨询专家意见、鉴定等方式做好民事检察和解、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共化解纠纷33件,涉案标的高达1000余万元,以检察力量化干戈为玉帛,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政和。此类案件的成功办理也是检察为民办实事的生动实践。
大通湖检察:
努力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本报讯(法制周报·新湖南记者见习记者 廖悠悠 通讯员 张艺酩)日前,益阳市大通湖区第三届政协委员第一次全体会议开幕,大通湖区检察院检察长曹金辉向大会报告工作。
2021年,该院革新法律监督理念,加强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批准逮捕50件63人,提起公诉135件189人;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0件,受理各类民事案件22件,支持起诉11件;认真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依法不捕28人、不诉28人,对未成年人涉罪案件实行宽缓处理,不起诉及缓刑判决率达28.57 %;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认罪认罚适用率93.4%;树立“求极致”办案理念,降低诉前羁押率,衡量办案效率的“案-件比”为1:1.15,益阳市排名第3。
曹金辉表示,2022年,该院将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增强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强化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服务中心大局,全力维护稳定,踔厉奋发、笃行不怠,为大通湖区“十四五”发展新征程和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