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文斯佳 申湘)近日,株洲市渌口区检察院针对罗某、瞿某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向法院提起该市首例个人信息保护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判令被告人罗某、瞿某在省级媒体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永久删除非法存储的公民个人信息数据。
经审查查明:2019年12月以来,被告人罗某利用其长期为各电信公司进行培训积累的资源,通过建立多个学员微信群发展各电信公司业务员为下线,非法收集、买卖客户手机号码和随机验证码等公民个人信息,提供给其上线用于注册新的淘宝、京东等APP账号,从中非法获利1.3万元。被告人瞿某系株洲市某通信公司驻渌口区某移动营业厅职员,经罗某发展为下线后,利用其从事出售手机工作的职务便利,在未经消费者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将客户手机号码和随机验证码发送给上线罗某,非法获利近万元。经查,受害人多为不熟悉智能手机操作的中老年人。
渌口区检察院审查认为,被告人罗某、瞿某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集、买卖大量公民个人信息牟利,严重侵扰私人生活安宁,侵害公民个人信息安全,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和相应的民事责任。同时,针对本案暴露出的行业监管薄弱环节,该院还向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做好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