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法制周报·新湖南记者 李翔 见习记者 廖悠悠 通讯员 杨洁)10月29日上午,益阳市赫山区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对益阳市第五人民医院、赫山区精神病医院开展了强制医疗专项检察监督工作。
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强制医疗执行检察办法》等相关规定, 检察官及干警对强制医疗场所的设施、收押情况及医疗、监管活动进行了全面监督, 查阅了被强制医疗人员名册、相关法律文书以及强制医疗对象个人病历等材料,详细了解医护人员配备与工作情况, 并与医护工作人员进行交谈,了解被强制医疗执行人的生活、学习、治疗情况,针对强制医疗中的法律问题进行了解答。接着,检察官会同院方召开座谈会,就明确工作职责、工作开展情况及协作配合机制等达成共识。
强制医疗执行监督,是刑事诉讼法授予检察机关的重要法律监督权力,也是一项重要的法律监督职责。下一步,该院将继续加强与强制医疗机构的联系,通过检察官巡回检察、各方参与监督等方式,形成各负其责的强制医疗执行及监督工作格局,推动强制医疗执行工作深入健康发展,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