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邹密)9月2日,炎陵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唐某平容留他人吸毒一案,邀请人大代表旁听了案件庭审,此案的庭审通过中国庭审直播网同步直播。
审理查明,2020年9月30日下午,被告人唐某平在炎陵县鹿原镇塘旺村上草坪家中二楼卧室容留张某根、马某、唐某敢吸食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和甲基苯丙胺片剂(麻古)混合物。2020年10月底,被告人唐某平在家中分别容留马某、刘某和马某、张某根吸食甲基苯丙胺和甲基苯丙胺片剂混合物。2021年2月27日晚,被告人唐某平在炎陵县霞阳镇龙堡宾馆303房间容留马某、张某根、谢某新吸食甲基苯丙胺和甲基苯丙胺片剂混合物。
法院认为,被告人唐某平在家中及宾馆内多次容留他人吸毒,其行为已构成了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告人唐某平归案后如实供述,且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轻处罚。依据相关法律,法院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被告人唐某平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