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朱锋云)通过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刘某和梁某于今年5月分别以最高竞买价购得法院强制处置的位于郴州南岭大道某小区两套房屋,但被执行人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拒不配合交付。日前,郴州市北湖区法院在公安机关的协助下开展强制腾房行动,成功将两套网拍房交付给买受人。
在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中,北湖法院判决被告某房地产公司支付工程款及违约金170余万元给原告某建筑公司。判决生效后,该房地产公司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建筑公司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受理了该执行案,并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但被执行人仍未履行相应付款义务,法院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名下的位于郴州南岭大道某小区的6套房产。依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法院对查封的6套房产进行公开网络司法拍卖,刘某和梁某分别以最高价拍下了其中两套房屋。
拍卖成交后,被执行人提出执行异议,被法院审查裁定予以驳回。8月16日上午,执行干警来到该开发商售楼部,该公司仍拒不配合提供钥匙,极力阻挠抗拒执行。执行干警请求警方协助强制腾房,下湄桥派出所接到报警电话后立即出警,在民警的支持下,执行干警安排开锁师傅破锁开门,将两套法拍房交付给买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