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蒋雨轩漆飞艳)近日,在江华瑶族自治县法院执行法官的耐心调解下,被执行人谢某的女儿女婿替父亲支付了申请人徐某的赔偿款,一起陈年旧案得以化解。
2013年,申请执行人徐某与被执行人谢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经法院依法判决,谢某需赔偿徐某9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因谢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义务,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查,被执行人谢某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该院依法终结了案件的本次执行程序。
为妥善解决案件,执行法官积极沟通协调,双方当事人及其家属来到法院面对面调解。因谢某年迈且无经济来源,无力支付案款,谢某的女儿女婿向执行法官表示愿意代父亲承担执行案款。经协商,双方在互谅互让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了和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