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廖广)近日,蓝山县法院与新田县交警联动执行,扣押了一台涉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的被执行人车辆。
在被告人黄某等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中,黄某被法院判处罚金3万元。立案执行后,蓝山法院第一时间在网络查控系统查询了黄某名下财产,发现其除名下有一台新田籍大众牌小轿车,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承办法官立即对黄某名下车辆进行查封,请求新田县交警大队对该车进行布控。历时不到两周,新田交警大队通过网上布控查控到该车的行踪并完成扣押。蓝山法院执行指挥中心车辆查控专员立即准备好交接材料与新田县交警对接,将车辆扣押至蓝山法院,并启动评估拍卖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