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康帅)近日,攸县法院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
申请人贺某要求被执行人黄某支付家具款18525元,而被执行人称部分家具未安装到位且质量不合格,只同意支付8000元。在查明被执行人名下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况下,执行法官并没有就此终结本次执行。经执行法官不懈努力,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将1.2万元兑现款汇入法院账户。至此,该案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