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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6月10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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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送花给你,检察官”

  法制周报·新湖南记者 李翔 见习记者 廖悠悠 通讯员 李永勇

  “感谢检察机关帮我追回了社保6万多元。特送上一束鲜花表示我的心意,满天星代表执法如山,向日葵代表匡扶正义,雏菊代表廉明为民,康乃馨和百合代表治愈了我受伤的心灵。”6月7日,申请人刘某来到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检察院,向第四检察部送上了鲜花和锦旗。

  事情源于一项行政非诉执行纠纷。2013至2017年,刘某在湖南某大酒店打工,但酒店一直未给刘某缴纳社保,刘某遂向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请求行政处理。2017年4月11日,该局对酒店做出《行政处理决定书》,责令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38125.38元及滞纳金。同日,该局另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对酒店罚款15000元。酒店不服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向法院起诉,一审法院驳回了其诉讼请求,二审法院维持原判。2018年1月5日,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上述《行政处理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也作出准予强制执行的行政裁定,但却一直未执行到位。2020年11月2日,刘某遂向芙蓉区检察院申请监督。

  芙蓉区检察院受理后,承办人通过调取查阅相关单位行政案卷、询问刘某等相关案件当事人,查明因司法机关改革实行审执分离,原行政庭(非诉执行局)撤销后成立综合庭,仅负责对非诉执行案件的审查,不负责执行。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需再次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但该局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后,法院因行政机关逾期申请而未予受理。检察机关经审查后认为,该案执行逾期申请非行政机关原因所致,法院应当受理。

  今年1月19日,该院遂向芙蓉区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建议对方执行立案并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法院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于2月5日执行立案。在执行过程中,因考虑到酒店在疫情期间的经营情况有所下滑,检察机关经多次组织芙蓉区人民法院、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酒店、刘某进行多方沟通,最终确定由酒店补缴对刘某所欠缴社会保险费的同时,建议人社部门向法院撤回对酒店的行政处罚的强制执行申请。

  5月11日,酒店向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补缴了刘某的社会保险费及滞纳金共计63734.17元,同时,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法院撤回了行政处罚的强制执行申请,至此长达4年的争议得到圆满解决。

  “检察机关充分发挥行政检察监督职能,监督法院依法启动执行程序的同时,积极督促行政相对人补缴欠缴的社保费及相关费用,并建议行政机关向法院撤回对行政相对人行政处罚的申请,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切实保障了劳动者合法权益,也减轻了企业负担,从而实现了双赢、多赢、共赢的社会效果。”该院副检察长谢丽梅这样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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