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周报·新湖南见习记者 李林俊 通讯员 王红英
为加大禁毒宣教工作力度,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防毒拒毒意识,近年来,张家界市永定区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严厉打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积极推动禁毒工作向纵深发展。
永定区法院连续3年被市区两级政府评为禁毒、综治工作先进单位,总结出的经验是:打击与宣传相结合,不断创新宣传方式,并让宣传工作制度化、通俗化。
积极防控新型毒品
“如今的新型毒品都添加了‘高级伪装’,吸食后会损害中枢神经、免疫系统,还会损害心脑等器官,甚至危及生命。”永定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彭军告诉记者,面对层出不穷的新型毒品,永定法院人近些年都在努力做一件事:帮群众练就一双火眼金睛。
2020年8月,甘某明先后4次在永定区酒店、网吧等地贩卖含有可待因成分的奥亭口服溶液90余包,于8月18日被当地公安机关抓获。
同年12月3日,永定区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永定区法院于12月11日公开开庭审理,甘某明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3000元。
负责审理涉毒案件的副院长胡健告诉记者,可待因是一种存在于罂粟中的生物碱,其药理作用与吗啡相似,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液体制剂,是国家管控的第二类精神药品,贩卖达到一定数量便构成贩卖毒品罪。
根据多年审判经验,永定区法院人了解到,网吧、KTV等娱乐场所是奥亭口服液贩卖的高发地,便率先在全市开创了“信用导管模式”,即将区内所有娱乐场所分为甲乙丙三个等级。区法院根据分级,采取严宽相济的管理措施,并在这些娱乐场所张贴打击新型毒品通告、辨别图册等。
在永定区每个街道办,都有一个数百人不等的“天门清风微信群”,每当有涉毒典型案例,永定区法院便会发布在群内。对偏远农村地区,则利用村村通广播、张贴典型贩毒案例等措施,用最接地气的方式做好禁毒宣传。
巡回审判车开进学校
要真正让禁毒宣传深入人心,永定区法院认为必须同时做好审判和宣传两篇文章。
4月16日,永定区法院在张家界市旅游学校开展了毒品案件集中宣判暨禁毒普法进校园宣传活动,集中宣判了5起毒品案,并在中国庭审公开网现场直播,观看量超数万人次。
在当天的庭审中,李某等7名犯罪分子因贩卖毒品罪,分别被判处6个月至7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现场近2000余名师生旁听了庭审宣判全过程。
庭审结束后,彭军结合案件审理情况和自身工作经验,围绕毒品危害及预防毒品犯罪以案释法,为同学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学生们纷纷表示,通过此次活动,对毒品有了更全面的认识,一定会提高警惕、拒绝毒品。
为从严从快审理毒品犯罪案,今年3月,永定区法院成立禁毒工作领导小组,在刑事庭设立涉毒案件合议庭,指定专人审理涉毒案,并规定各庭室每两个月进1次社区、学校等地进行禁毒宣传,确保区内禁毒宣传全覆盖。
近5年来,永定区法院共审理涉毒案件515件,惩处罪犯618人,累计判处罚金150余万元,因吸毒诱发的盗窃、抢劫及故意伤害等犯罪行为大幅度下降,发案率从2016年的5%下降至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