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法制周报·新湖南记者 李翔 见习记者 廖悠悠 通讯员 禹超群 乔海平)4月2日,溆浦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涉嫌失火罪,被告人江某岳在深子湖镇白泥村开庭审理。一张简易方桌用作审判席、记录席,检察官、法官端庄坐在板凳上履行出庭公诉和法庭审判职责。
据了解,3月3日,溆浦县森林公安局以被告人江某岳涉嫌失火罪移送审查起诉,县检察院检察官审查发现,犯罪嫌疑人江某岳年过八旬,行动不便,且存在听力障碍,为提高诉讼效率,减少其诉累,该院对其适用认罪认罚、简易办案程序,并建议在其居住地开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