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法治郴州 上一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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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01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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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仙区法院以案为鉴开展警示教育

  本报讯(通讯员 王晶)3月25日上午,郴州市苏仙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原郴州市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商局局长曾文涉嫌受贿罪、玩忽职守罪—案。郴州市政府办、郴州监狱、郴州市强制戒毒所、苏仙区委政法委、区检察院、市公安苏仙分局、区司法局等单位干部职工,以及该院干警共计200余人参加旁听,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曾文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者伙同他人非法收受经济开发区相关企业人员所送财物,共计30.9万元,个人得赃款20.9万元,数额巨大。此外,曾文在工作中不认真履职、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数额达3747万余元,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触犯《刑法》,应当以受贿罪、玩忽职守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择期宣判。

  为增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实效,深化警示教育效果,根据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安排,苏仙区法院把庭审现场变成队伍教育整顿警示教育课堂,利用身边案例,以案明纪、以案说法、以案促改,教育引导广大干警进—步增强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有力助推教育整顿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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