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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占耕地 线索移交 纪委监委
近日,湖南省自然资源厅、中共湖南省纪委机关联合印发《湖南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相关问题线索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暂行办法》,明确了相关问题线索移送纪检监察机关的流程,要求自然资源部门建立相关工作机制,明确责任人等。该办法的出台进一步加大全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力度。
(通讯员 万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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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经济带 生态环境 审查整改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力推进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工作有关要求,1月14日,省自然资源厅会同省生态环境厅、省应急管理厅、省水利厅组织相关专家对邵阳、常德、娄底市人民政府上报的《2020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部分披露问题整改方案进行审查。省自然资源厅二级巡视员、生态文明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汪泽秋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要求方案编制单位按照督导单位和评审专家提出的建议,迅速完善整改方案,并于1月17日前报上省厅;各级政府立即启动整改,逐项推进整改工程;相关部门要加强监管调度,每月向牵头督导单位报送整改进展;同时,重点督导当地党委政府履职尽责、整改措施落实和整改目标完成情况。
(通讯员 夏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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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 自然资源 督察
1月12日,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建立自然资源管理督察工作机制的通知》明确成立市人民政府自然资源管理专项工作督察组,督察专员由市人民政府任命,从全市熟悉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法规、政策和政治素质高、业务技能精、责任心强、管理协调工作经验丰富的同志中选任。督察对象为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管委会),必要时可延伸至乡镇(街道)。督察方式包括日常督察、专项督察、专案督察、重点督察和配合督察等,主要督察各区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执行情况。
督察结果将按程序纳入各区县(市)绩效评估指标“自然资源保护”日常考核计分、经济园区“高质量发展”日常考核计分。针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经市人民政府自然资源管理专项工作督察组批准,可采取公开通报、责令整改、暂停审批、警示约谈、移送追责等措施进行惩戒。
(通讯员 赵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