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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1月05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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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非法狩猎 守护绿色炎陵
炎陵县检察院与法院联合开展涉候鸟保护司法协作行动

    2020年12月24日,由炎陵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炎陵县法院以巡回审判方式依法公开审理的伍某某非法狩猎一案,在案发地炎陵县下村乡鹫峰村村委会开庭。50余名干部群众参加旁听,检察官释法说理,给当地干部群众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这是炎陵县检察院与炎陵县法院联合开展涉候鸟保护司法协作专项行动。

    公诉人就被告人伍某某在禁猎期间利用灯光等禁猎工具诱捕野生候鸟29只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指控。被告人伍某某在禁猎区、禁猎期猎捕野生动物的的行为造成国家野生动物资源损失,破坏了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损害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炎陵县检察院一并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被告人就其违法行为在县级以上媒体向社会公众公开赔礼道歉,并承担非法狩猎所造成了候鸟资源损失。庭审中,检察官结合案件事实及近期办理的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案件情况,教育被告人并告诫旁听群众,解释了何为非法狩猎以及非法狩猎带来的法律后果。

    炎陵县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伍某某的行为构成非法狩猎罪,检察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支持检察机关提起的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等全部诉讼请求,鉴于被告人伍某某有认罪认罚等从轻量刑情节,依法对判处其拘役3个月,宣告缓刑5个月。

    炎陵县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做好候鸟保护协作机制相关工作,深入基层扩大宣传,当好生态环境守护者与生态法治宣讲者,使基层群众进一步了解野生鸟类保护工作,以提升生态环保意识。刘慧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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