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法治株洲 上一版3  4下一版
 
版面导航

第01版
头版

第02版
关注

第03版
法院周刊
 
标题导航
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点击进入湖南在线
2020年12月24日 星期四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强制提取保险金 执结合同纠纷案

    12月22日,株洲市渌口区法院执行局通过提取被执行人收益类保险的方式,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

    尹某某与株洲县某某种养殖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养殖合作社)、马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审理查明,2019年4月至5月,尹某某通过送货上门的形式卖给养殖合作社、马某共计1000斤稻种,养殖合作社、马某未支付货款。渌口区法院今年5月判决由养殖合作社、马某在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稻种货款1.2万元。判决生效后,养殖合作社和马某均未履行义务,尹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人员调查发现,被执行人马某在人寿保险公司购买了一份收益类保险,保险金额有1万余元。近日,法院向保险公司下达强制提取文书,将上述1万余元提取至本院,顺利执结该案。

    喻涛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 版权所有 湖南日报报业集团 
广告热线:(0731)84802118 新闻热线: (0731)84802117 订报热线: (0731)84313258
邮 编: 410005 邮 箱: fzzb@vip.sina.com  全年订价:300元(每周二、四、六出版)
copyright © 2008 VOC.COM.CN, Geo Info. All Rights Reserved 湘ICP证 湘B2-20080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