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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24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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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分饰多角“演戏”诈骗 获刑5年5个月

    本报讯(通讯员 吉群芳)男子编造各种理由实施诈骗,诈骗金额达20余万元。近日,经株洲市芦淞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5年5个月。

    2019年12月间,刘某一人分饰三角,以帮助李某消除贷款记录及征信记录为由,以要收取手续费、打点费为名共骗取10650元。

    其间,李某想通过网贷来偿还朋友的钱款,遂找到刘某想办法。刘某以同样的伎俩,通过微信一人分饰三角,对李某谎称可以拍摄裸照进行裸贷。

    在李某提交裸照后,刘某谎称已放款1.1万元。因款项并未到账,李某提出撤销贷款,要求赎回照片。

    刘某听后又心生一计,用分饰的角色向李某提出裸照需要在公司留档,赎回照片要支付5万元。

    除此之外,刘某还分别于2019年5月、2020年6月通过陌陌软件认识了何某和李某乙。在已有家室的情况下,向对方谎称自己属于离异人士,与对方确定男女朋友关系。

    之后虚构亲戚出车祸、打架赔钱、自己得癌症、母亲去世、合作承包生意等理由,使用多个微信分饰多角,分别诈骗何某12万余万、李某10万余元。

    法院认为,刘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3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5年5个月,并处罚金3.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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