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刘思思 何李瑶
2018年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攸县检察院检委会委员、员额检察官罗赐福共办理涉恶案件2件16人,正在办理的1件涉黑案件处于批捕阶段,共批准逮捕1件8人。今年1月,罗赐福被省检察院记二等功,4月获评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
勇于担当甘挑重任
在扫黑除恶斗争中,罗赐福勇于担当,甘挑重任。在颜某等人寻衅滋事案原承办员额检察官因身体等原因不能参与办案时,55岁的罗赐福主动请缨办理。通过释法说理,12名被告人全部认罪认罚,无一人上诉。在面临机构改革、办案人手不足的困境面前,作为第六检察部的一员,在做好案件评查工作之余,他还坚守办案一线,参与轮案,承办了全县第一起涉黑案件。
力求案不漏人人不漏罪
在办理每一起案件时,罗赐福始终坚持“在办案中审查、在审查中发现”,力求案不漏人、人不漏罪。他在审查批捕颜某等人寻衅滋事案中发现,《提请批准逮捕意见书》未列明涉嫌犯罪的张某等5人,遂依法向公安机关发出《应当逮捕犯罪嫌疑人建议书》,以上5人最后全部被追捕到案,均被法院判处有罪。在全县首起涉黑案办理过程中,他在批捕阶段参加联席会议,强化提前介入侦查,积极引导侦查取证,加班加点审查材料,批准逮捕8名犯罪嫌疑人,为专案组提供了取证意见,成功查清、固定了案件相关证据,有效推进了案件办理。
坚持廉洁自律
罗赐福忠于职守,勤奋工作,任劳任怨,不计个人得失。作为一名退伍军人,他始终秉持着“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的军人本色,不论在任何岗位,都致力于干出不平凡的业绩。作为一名党员,他永葆 “忠诚、为民、干净、担当”的党员本色,保持“从严、真抓、实干”的先进作风。作为一名检察官,他始终坚守着“立检为公、司法为民”的本色,在办理每一起案件中,坚持原则、秉公办案、廉洁自律。